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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合肥教育网 合肥市教育局 根据中共合肥市教育局委员会、合肥市教育局《关于印发合肥市教育局主要职责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》(合教党委〔2010〕43号),制定本规定。合肥市教育局是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,主管全市教育工作。
一、主要职责 (一)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;起草有关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、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;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;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;负责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。 (二)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市各级各类教育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,促进教育公平,负责对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;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教育,推进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。 (三)受市政府委托,负责对县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考核;负责对直属学校及其他学校进行督导与评估;发布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,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状况的评估报告。 (四)统筹和指导学校德育工作、精神文明建设、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、学校普法教育、国防教育等工作。 (五)主管全市教师工作,贯彻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,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。 (六)编制全市普通高中和中... [详细介绍] |